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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关于江苏省选聘2008届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5-9 14:19:5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校2008届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选聘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13号文)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08届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选聘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着眼于扎实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锻炼成长,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
    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每年选聘1600名。2008年各高校具体选聘名额分配由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后下达。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四、选聘程序
    (一)学校宣传发动报名:
    1、宣传发动。5月9日~5月14日,学校相关部门及学院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让2008届毕业生知晓本次选聘工作,同时学院有针对性的做好动员工作,发动2008届毕业生报名。
    2、填写表格。选聘毕业生从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jsrsrc.gov.cn)(或见附件)下载填写《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并贴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于5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
    3、学院初审。请各学院党组织根据报名情况和选聘对象及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和推荐,填写《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学生表现”栏并盖学院党委公章。
    4、报送材料。各学院在5月15日前务必将选聘毕业生相关材料送至大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胡勇老师处(含研究生)。
需报材料具体如下:
    ① 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纸质材料)
    ② 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本)
    ③ 学院推荐人选名册(纸质材料)
    ④ 学院推荐人选名册(电子版本)
    ⑤ 选聘毕业生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本(须与<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上照片一致)
    (二)学校组织审核:
    学校组织对各学院的推荐人选进行了解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三)学校报送名单:
    符合条件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将报名材料报送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处。
以下程序由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
    (四)资格审查:
    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高校毕业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选。
    (五)面试、考察:
    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和递补人选。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七)公示:
    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jsrsrc.gov.cn)公示。
    (八)决定聘用:
    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选聘任职、待遇和保障政策等内容请参见附件《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

组织部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党工委
                                  2008年5月9日

 



附件:
1、附件1: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2、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3、附件3: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doc
4、附件4:报名登记表样表.doc